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海天苑学生宿舍(三期)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海天苑学生宿舍(三期)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海天苑学生宿舍(三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24】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北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军工高校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军工高校基本建设投资资金79.79%、自筹资金20.21%。招标人为西北工业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内;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总建筑面积22757.88㎡,剪力墙结构,其中,地上6层,建筑面积20758.69㎡,主要为学生宿舍及宿合配套用房;地下1层,建筑面积1999.19㎡,主要为地下人防(兼车库)、设备用房等;项目总投资约11583万元。建筑高度约为23.9m,最大单跨8.1m;

        2.3 项目投资总额:11583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050000元);

        2.4 计划工期:8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海天苑学生宿舍(三期)项目监理;标段编号: E6100013501sjululc9w001;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海天苑学生宿舍(三期)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的所有监理工作,具体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所涵盖的内容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海天苑学生宿舍(三期)项目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则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同时应出具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意见书。

        3.2 标段名称: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海天苑学生宿舍(三期)项目监理: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如为外省进陕企业,须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他要求以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为准。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7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07月01日00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公开发布。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愿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请于 2024年07月01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7月11日 09时0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www.sxggzyjy.cn)下载资格预审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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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11日 9时0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www.sxggzyjy.cn)上传资格预审电子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www.sxggzyjy.cn)。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媒介上公开发布。具体内容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发布内容为准。

  9.其他:

         9.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9.2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监理招标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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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本项目应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的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版本进行电子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电子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进行上传。逾期上传或未能按照相关要求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的,其资格预审电子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9.4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妍;联系电话:029-88275952。

  10.本项目监督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北工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

  联系人:

  王洲辉、王妍

  联系人:

  赵妍

  电话:

  029-88494919

  电话:

  029-88275952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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